[上海闵行法院:比特币系合法劳动取得,具有可支配性、可交换性和排他性]上海闵行法院官方公众号披露案件速递:原告通过网络高购买比特币”WKJ”。后原告认为中国人民银行已经联合多部委发文《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要求停止比特币等各类代币发行的融资活动,故专门用来运算生产比特币的“WKJ”已无价值,交易违法,主张合同无效要求退款。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上海闵行法院解释称,《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就本案而言,比特币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其系合法劳动取得,具有可支配性、可交换性和排他性,具有虚拟商品属性,故买卖合同有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上海海洋大学:与农行上海市分行在数字人民币等方面深化银校合作:金色财经报道,由联合国粮农组织和农业农村部等联合发起的以“面向食物供给和可持续发展的水产养殖”为主题的第四届全球水产养殖大会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举行,大会具体承办方之一上海海洋大学与农行上海市分行以此次大会为契机,进一步在数字人民币等方面深化银校合作。[2021/9/26 17:07:35]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金融系主任:区块链等技术可有效加强跨区域金融的风险控制:7月19日消息,“科技赋能长三角金融一体化”论坛于7月17日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金融系主任、副教授叶小杰从学者的角度梳理了长三角金融一体化中科技运用的几点思考。对于科技如何赋能长三角金融一体化,他认为:“首先技术的应用有助于打通金融机构之间的数据孤岛。通过将金融的各个环节数字化,抽象为各类数字资产,从而突破行政区域和行业的限制。其次是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可有效加强跨区域金融的风险控制。除此之外,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运用有助于精准地评价政绩及业绩,破解各区域过分看重局部利益的问题,追求整体利益最大化。”(中国日报)[2021/7/19 1:02:27]
声音 | 上海证交所前总工程师:AI能为国家监管区块链提供依据:4月22日,大数据文摘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中科院教授白硕:AI+区块链,两大神器如何助力商业新生态》,上海证交所前总工程师白硕接受采访表示,以比特币的交易为例,进行货币转让的人是匿名的,但他们的转账行为是公开的。我们可以使用人工智能去分析这些数据,从数据的结构和数据表现的行为中去发现是什么人在做什么交易,甚至是给不同的账户进行定量的画像和分析。这样人工智能就能为国家监管区块链提供依据。
利用智能合约的代码强制执行与信任和价值有关的业务流程将会成为区块链的常态。这些代码承载着信任的流动,一旦出错或者有安全隐患,很有可能引起灾难性的后果,所以很多人不约而同地将智能合约代码的把关工作寄希望于形式化验证。为了推动区块链长远健康的发展,使得更多信任的状态能够在区块链上流动,智能合约的正确性、安全性必须得到保证。目前看来,形式化验证是一个有效的解决方案。[2019/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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