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网信和电信主管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依法关闭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互联网应用。
欧洲央行:欧盟加密银行许可程序过于不一致:金色财经报道,欧洲中央银行在周二发布的年度报告中表示,鉴于该地区加密法律的差异,欧元区银行对加密许可证的要求需要更加一致。许多许可证请求来自技术驱动的银行,监管机构希望对分散的系统施加更多控制。管理加密资产的国家框架差异很大,欧洲央行正在采取措施协调对涉及加密资产的许可请求的评估。
欧洲央行表示,由于国家法律的要求,大多数加密驱动银行的申请来自德国,其中一份来自卢森堡。虽然德国 BaFin 等国家监管机构负责监管其境内的小型银行,但欧洲央行拥有决定是否授予或撤销许可证的最终权利。[2023/3/21 13:17:23]
印度央行:将对创建数字支付保护基金的范围进行研究:6月17日消息,印度央行表示,将对创建数字支付保护基金的范围进行研究。(金十)[2022/6/17 4:35:52]
声音 | 印度央行:不希望区块链削弱人们对数字支付的信心和信任:印度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India)的三名法官今天再次开庭审理“Crypto v. RBI”案,上一次开庭是在2019年8月。在此前的听证会上,有人对印度央行(Reserve Bank of India)在实施银行禁令后的管辖权提出了质疑,法官随后要求印度央行做出回应。印度央行在回复中表示,该机构拥有“在该国运营货币和信贷系统的唯一权利”。印度央行强调,通过向交易所提供服务,它行使了确保货币稳定和受监管实体“声誉风险”的权利。印度央行严格反对印度互联网和移动协会(IAMAI) 关于“加密资产对区块链至关重要”的观点。此外,尽管印度央行对使用区块链技术持开放态度,但它认为加密货币会给用户带来风险。印度央行指出其职责时表示,它必须从用户的利益出发,因为“并非所有人都能自行降低风险”。与此同时,它引用了2016年Ratan Watal委员会的报告,提出了由印度央行支持的数字货币的想法。印度央行表示,它鼓励使用(区块链)技术,但在某种程度上,它“不会破坏人们对数字支付的信心和信任”。(AMBCrypto)[20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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